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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政策

就诊指南

惠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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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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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口腔医院惠民医疗规定(修订)
惠民宗旨:关爱弱势群体、特殊群体、惠及于民。
惠民具体医疗措施如下:
 
一、挂号费
正常挂号。
 
二、治疗费
(一)优惠对象
1、持有《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农村五保供养证》的人员。
2、驻烟在校大学生持有学生证(注:参与优惠的学校暂限定烟台大学、鲁东大学、山东工商学院、中国农业大学、滨州医学院、海军工程学院、烟台职业学院)。
3、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持烟台六区《老年证》
4、专家号不享受惠民优惠
 
注:以上人员就诊时必须本人持相应证件方可参与以下治疗内容优惠(二)优惠项目:
 
1、牙体牙髓病:牙体充填(仅限银汞合金、普通光固化材料、国产水门汀)、牙髓病、根尖周病的治疗(根管治疗)    
2、口腔修复:固定修复(仅限镍铬铸造烤瓷桥、桩核)、活动修复(仅限弯制卡环活动义齿、钴铬合金铸造支架活动义齿,拜耳牙拜耳粉全口义齿)以上优惠项目(仅限基本治疗费)。
 
注:不含贵金属修复、种植修复等高新技术项目及正畸、牙周、美齿、美容项目、药费、放射费、检验费等
 
三、优惠方式:
优惠对象均按照以上优惠项目规定的治疗费的80%收取。
 
四、 可享受优惠的科室(分院参照执行):
牙体牙髓科、修复科
 
五、优惠流程
优惠对象就诊大夫签字,科室的科主任或护士长根据诊疗项目,审核相应证件,确认后在治疗单上签字、盖优惠章并注明优惠比例,再到收费处缴费,缴费时收费员核对相应证件。
 
本优惠政策的最终解释权归烟台市口腔医院所有。
 
烟台市口腔医院
2015-07-25

东院区:0535-6228080

北院区:0535-6020080

开发区分院:0535-6108826

幸福分院:0535-6627788

福山分院:0535-6330066

卧龙分院:0535-6720077

烟大分院:0535-6900077

龙湖分院:0535-6200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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