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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函
山东环宇招标有限公司接受烟台市口腔医院的委托,就烟台市口腔医院手术室改造工程项目的施工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诚邀贵公司参加,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编号:[环宇]施工2015-081号
二、谈判范围:门诊综合楼6层手术部范围内的装饰装修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强弱电工程、医用气体工程、给排水工程及2间普通手术室无影灯、吊塔设备安装;
谈判范围不包括:外墙、外窗、地面、墙面拆除、办公家具、制氧站、空压站、负压吸引站、屋面防水、消防系统(如:防火隔断、防火门窗、烟感、喷淋、应急照明、疏散指示、防排烟等)工程。医气管道主管、电源总供线、自来水主管由采购人提供,后续施工由成交单位完成。
三、开、竣工时间:自接到采购人通知后60 日历天内竣工。
改造施工地点:门诊综合楼6层2间普通手术室(做空气消毒处理),洁净走廊、无菌库房、耗材库、药品间、苏醒间、换车间、标本间、污物清洗打包间、污物走廊、办公室、值班室、缓冲间、男更、女更、换鞋间。
四、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成交单位进场前一周,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的预付款;工程竣工,自检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额的70%;采购人医院三级评审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到合同总额的95%;余款5%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竣工满一年后一月内付清。
五、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及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验收,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六、包号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包。
七、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空气净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4、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5、拟任项目经理资格:机电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及项目经理安全考核B证;
6、业绩要求:近三年有已完工医院手术室净化工程项目(合同额≥200万元)类似业绩。
八、报价单位考察现场时间、地点:
1. 采购人不组织统一考察现场,报价谈单位可自行对现场进行考察。无论报价单位对现场考察与否,都将被视为熟悉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并承担一切与谈判有关的风险、责任和义务。
2.报价单位对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获取编制报价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报价单位自行承担,并考虑勘察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一切人身伤亡、财产或其他损失。
3.采购人向报价单位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报价单位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报价单位由此而做出的理解、推论和结论概不负责。
九、相关说明:
1. 本项目报价若有遗漏,均应免费提供,结算时谈判综合单价不再调整。
2. 报价单位的报价应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并结合本项目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编号GB50500-2008)及《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的规定、企业自身的优势和市场状况,充分考虑有利条件与风险因素及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编制谈判报价,提出合理优惠的应谈报价,不得减少工程造价构成。
2.1 报价单位应当根据谈判文件中应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提供投标总价、工程项目费用汇总表、单项工程费用汇总表、单位工程费用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其他项目清单计价汇总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工料机汇总表等。
2.2报价单位不得对不可竞争费用降低标准计取。不可竞争费用包括:
国家、山东省、烟台市规定的各项规费;
省级以上财政、税收、物价等部门批准的税金和行政性费用;
谈判文件中已明确的材料设备价格及暂定费用;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可竞争的费用。
2.3谈判单位不得低于成本报价。
3. 谈判保证金:供应商应提交人民币20000.00元的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应以现金、转账支票、电汇、银行汇票等形式提交。其中以转帐支票、电汇的形式交纳的,均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须提前两天汇款,汇款后请及时联系财务)。报价文件递交现场只收取以现金、银行汇票形式提交的保证金,并应单独密封。保证金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交于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中国光大银行烟台莱山支行,帐号:38110188000036688)。出具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必须和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称一致,否则将按无效保证金处理。在2015年8 月 12 日14:30时(北京时间)未交纳保证金,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确定成交结果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4.代理服务费: 采购代理公司参照《招标代理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年1980号文)和发改办价格《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标准规定,一次性确定本次谈判由成交单位支付人民币11400.00元的代理服务费。
5. 凡对本次谈判提出的询问,均以采购代理公司的书面答复为准。
6.本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120万元,最终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7. 履约保证金:成交单位在签订合同时,须向采购人交纳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元)的履约保证金。
十、采购议程安排:
1.文件发售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8月10日止
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如需邮寄另加特快专递费人民币50元整,谈判文件售出不退。
购买谈判文件地点:山东环宇招标有限公司(莱山区观海路观海大厦B座5楼)
2.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8 月12 日14:00-14:30(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烟台市莱山区观海大厦B座5楼会议室(莱山区观海路267号)
3.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8 月12 日14:30时(北京时间)
采购谈判时间:2015年8 月12 日14:30时(北京时间)
地 点:烟台市莱山区观海大厦B座5楼会议室(莱山区观海路267号)
采购人:烟台市口腔医院
联系人: 张林海
地 址: 烟台市芝罘区北大街142号
电 话:0535-3454518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环宇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烟台莱山支行
开户名称:山东环宇招标有限公司
帐 号:38110188000036688
地 址:烟台市莱山区观海大厦B座5楼
邮编:264000 财务电话:0535-6262836 电话:0535-6677632 传 真:0535-626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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