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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患者及家属朋友们:
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的防控工作,切实保障患者及家属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和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来院群众就诊相关规定告知如下:
一、入院须知
1.进入医院所有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医用口罩。
2.所有进入医院人员请主动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配合医护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流行病学史询问和预检分诊。从中高风险区、重点地区来烟返烟人员,请主动说明时间和地点。
3.请市民朋友合理预约诊疗,减少扎堆就诊,人与人请保持1米以上距离。
4.患者及陪护住院前,必须进行核酸检测。
二、门诊就诊须知
1.就诊时,请全程佩戴医用口罩,主动配合护士就诊引导和分诊工作。
2.为减少交叉感染,我院提倡以下几点:
①诊室内谢绝陪同人员,如特殊需要,每位患者仅限一位家属陪同;
②候诊时,请您隔位就座;
③排队时,请与其他人员保持1米以上距离;
④就诊人员使用后的口罩,请丢弃在医疗废物收集桶(黄色垃圾桶)内。
⑤对于具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的患者,请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
三、住院须知
1.患者及陪护人员须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办理住院手续,并配合医护人员做好流行病学调查。
2.我院严格执行住院患者“禁止探视制度”,谢绝一切探视。所有病区继续实行24小时封闭式管理,严格执行“一患者一陪护”规定,陪护人员凭陪护证入病区。(办理陪护证,须带身份证及有效核酸检测证明;陪护证信息:患者、陪护人员信息、身份证及有效核酸检测结果)
3.住院期间,患者及陪护人员不得离开医院,配合医务人员落实各项医院疫情防控管理规定,陪人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按要求测量体温,做好自身防护及手卫生,严禁到其他病房走动等。如出现发热、咳嗽、味觉、嗅觉减退等症状,请及时告知医护人员。
我们将坚守疫情防控第一线,全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与安宁。感谢您对医院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由此带来的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烟台市口腔医院
2021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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